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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詐騙集團大量利用LINE、Telegram及各類通訊軟體從事借款詐騙、人頭帳戶及洗錢犯罪,詐欺與洗錢案件數量持續攀升。實務上,許多民眾原先僅認為自己是在「幫朋友借款」、「協助匯款」、「代領款項」或「借帳戶周轉」,卻在提供提款卡、協助提款或轉交現金後,遭警方認定涉嫌幫助詐欺、幫助洗錢甚至共同詐欺取財。
近年來,隨著詐騙集團大量利用網路徵才、兼職打工及假投資名義吸收人頭帳戶,詐欺及洗錢案件數量持續攀升。尤其許多民眾原先僅認為自己是「找工作」、「幫忙測試帳戶」、「代收款項」或「協助匯款」,卻在提供金融帳戶後,遭警方認定涉嫌幫助詐欺、幫助洗錢及提供人頭帳戶等犯罪。
近年來,隨著詐騙集團猖獗,人頭帳戶、車手、虛擬貨幣轉帳及洗錢案件大量增加,警方與地檢署對於詐欺、洗錢案件之查緝力度亦持續提升。實務上,許多民眾原先僅認為自己只是「借帳戶」、「代領款項」、「幫忙轉帳」、「提供金融卡」或「協助換幣」,卻在警方偵辦後,被認定涉及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重罪,甚至遭聲押禁見。
有;犯罪後自白、積極與被害人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