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帳戶就等於詐欺共犯?律師揭露無罪關鍵
發佈:2026/05/18
當民眾因提供帳戶、收受匯款或協助轉帳而遭警方調查時,最直接的恐懼通常是:會不會被當成詐欺共犯?會不會被起訴甚至入監?依現行《刑法》第339條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相關規定,若被認定參與詐欺集團,最重可能面臨數年以上有期徒刑,且一旦成立犯罪,幾乎必然留下前科紀錄。
此外,在檢警實務中,若被認定有共犯結構、分工明確或金流重大,甚至可能遭聲請羈押。這也是為何許多涉及「人頭帳戶」案件的當事人,第一時間即承受極大壓力。然而,正如本件附圖所示,法院最終判決「無罪」,顯示並非所有帳戶提供或資金往來,都當然構成詐欺或違反詐欺防制法。關鍵仍在於主觀犯意與證據是否達到法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