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案例見證 > 刑事案件 > 刑事|毀棄損壞|不起訴處分

刑事|毀棄損壞|不起訴處分

  • 刑事|毀棄損壞|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遭控毀棄損壞-獲不起訴處分】
「新竹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462號」被告因過往糾紛,於民國111年間對告訴人住家鐵捲門潑灑紅漆,遭控毀棄損壞委任律群律師團隊辯護。律師主張現場監視錄影畫面因拍攝角度與解析度不足,無法辨識是否為被告,且機車車牌亦遭遮蔽。由於缺乏積極證據證明被告確有犯行,僅憑告訴人之單方面指訴不足以定罪,故最終為不起訴處分。

-刑事 毀損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