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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詐欺|不起訴處分

  • 刑事|詐欺|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遭控幫助詐欺-獲不起訴處分】
「屏東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12059號」被告因將金融機構之提款卡交付予詐騙集團使用,遭控幫助詐欺委任律群律師團隊辯護。律師主張係誤信暱稱「林霞玉」之人編造的悲慘身世與虛假情愫,更因當時配偶過世不久,以為自己有個可以傾訴之對象,才在對方謊稱需要借用帳戶做生意時將個人銀行帳戶提供給對方使用,主觀上並無幫助詐欺之犯意。檢察官審酌被告當時剛經歷喪妻之痛,且在發現受騙後主動向警方報案,認定其缺乏協助犯罪的主觀意圖。最終因證據不足,檢察機關裁定不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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