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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洗錢防制法|不起訴處分

  • 刑事|洗錢防制法|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遭控幫助詐欺-獲不起訴處分】
「新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50797號」被告因將銀行帳戶資訊提供給詐騙集團,遭控幫助詐欺委任律群律師團隊辯護。律師主張被告係因誤信能領取福利補貼且受暱稱社會福利補貼領取之人話術誤導,並非刻意參與犯罪,且事後主動向警察機關報案。最終因缺乏積極證據證明被告具有洗錢或詐欺之主觀犯意,故依法為不起訴處分。

-刑事 洗錢防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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