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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詐欺|不起訴處分

  • 刑事|詐欺|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遭控詐欺取財-獲不起訴處分】
「橋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21886號」被告因交付銀行帳戶予詐騙集團使用,遭控詐欺取財委任律群律師團隊辯護。律師主張被告係因求職誤入圈套,誤信暱稱紫涵.Daisy之人所稱公司要避稅減少開支,而提供帳戶並協助取款,主觀上並無詐欺取財之犯意。檢察官認被告行為雖有疏失,但缺乏主觀上的犯罪意圖,且查無積極證據證明被告具有與詐騙集團共謀之實,最終不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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