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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勝訴

  • 刑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勝訴


【當事人遭訴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一審答辯勝訴緩刑兩年】
「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審訴字第456號」當事人因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角色,在取款現場遭埋伏警方逮捕,遭訴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求助律群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主張被告係因年紀尚輕涉世未深一時失慮才加入詐騙集團,且於偵審程序中皆坦承犯行,在組織中非核心成員也並未從中取得任何利益,經此以深感悔悟已無再犯之虞。法院裁判緩刑兩年,以勵自新。

-刑事律師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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