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案例見證 > 刑事案件 > 刑事|妨害名譽|起訴處分

刑事|妨害名譽|起訴處分

  • 刑事|妨害名譽|起訴處分


【當事人委任律群為妨害名譽告訴代理人-偵查起訴】
「臺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41439號」當事人因拒絕被告向其討要餐費之請,遭被告在社群網路平台上發布文字詆毀,委任律群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主張被告因與女方發生金錢糾紛後,憤而在Dcard網路討論區發布損害對方名譽之言論並揭露個人私密資訊,影響告訴人生活甚鉅。檢察官偵查過後依加重誹謗與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名提起公訴。

-刑事律師妨害名譽勝訴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