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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詐欺|不起訴處分

  • 刑事|詐欺|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遭控假投資詐欺-獲不起訴處分】
「臺中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8530號」當事人提供個人金融機構帳戶予詐團成員使用,遭控詐欺取財求助律群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主張被告係因尋求兼職工作而誤信暱稱為張家祥之人,才將個人郵局帳戶提供給對方使用,且被告當時仍為在學學生且缺乏社會經驗,其主觀上並無與詐騙對象合謀之意圖,應視為求職詐騙的受害者。末因缺乏積極證據證明被告有故意犯罪之行為,檢察官最終認定其罪嫌不足,依法予以不起訴處分。

-刑事律師詐欺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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