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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個人資料保護法|獲不起訴處分

  • 刑事|個人資料保護法|獲不起訴處分


「橋頭地方檢察署114年度軍偵字第170號」
當事人因將告訴人身分證件照片傳送予朋友,遭控違反個資法求助於律群國際法律事務所。
本所律師主張因告訴人積欠被告債務一直未清償,被告才將告訴人身分證件照片傳送予其友人,讓他幫自己催討積欠的債務,並未做他用,主觀上並無非法利用個人資料之犯意。難以僅以告訴人單一指訴即認被告有合非法利用個人資料之犯行。
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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