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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詐欺|原判決撤銷改判

  • 刑事|詐欺|原判決撤銷改判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4年度金上訴字第1499號」
當事人因參與詐團詐欺取財之過程,遭訴詐欺求助於律群國際法律事務所。
本所律師主張被告首次求職無經驗,並不知情對方為詐團,其才淪為詐團詐欺之成員。其於偵查、審判及刑之宣告程序以心生警惕。且其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獲法源裁判原判決撤銷,改判緩刑伍年,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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