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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詐欺|獲不起訴處分

  • 刑事|詐欺|獲不起訴處分


「新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57130號」
當事人因交付兩個金融機構帳戶及密碼,遭控幫助詐欺取財,求助於律群國際法律事務所。
本所律師主張被告係因找工作才將帳戶密碼交付予暱稱陳安暄之人,其稱入職會有獎金5000等,被告不疑有他遂交付帳戶密碼。被告交付帳戶及密碼時並不知情其為詐團,主觀上難認有何幫助詐欺取財之犯意,難以告訴人單一指訴即以上開罪相繩,且也查無積極證據證明被告有何幫助詐欺取財犯行。
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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