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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業務侵占|獲緩起訴處分

  • 刑事|業務侵占|獲緩起訴處分


「基隆地方檢察署114年調院偵字第203號」
當事人利用在萊爾富便利商店擔任店長職務之便侵占帳差約20萬,遭控業務侵占求助律群國際法律事務所。本所律師主張被告事後已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且其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堪認其為一時失慮才犯本案。
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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