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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妨害自由|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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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入住居不起訴|撤回告訴成功爭取不起訴】

案號:115年度偵字第1055號。當事人因侵入住居案件遭提出告訴並進入偵查程序,案件偵辦期間,雙方積極協商化解紛爭,告訴人最終撤回告訴。檢察官審酌侵入住居屬告訴乃論之罪,依法認已無繼續追訴必要,最終作成不起訴處分。律師提醒,告訴乃論案件若能及早處理爭議、促成和解並撤回告訴,往往有助於爭取不起訴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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