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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洗錢防制法|不起訴處分

  • 刑事|洗錢防制法|不起訴處分


【家庭代工帳戶案獲不起訴】案號: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35326號。當事人因求職家庭代工,誤信對方提供之代工協議及工作資訊而交付帳戶資料,遭控幫助詐欺及洗錢。委託本所協助後,提出完整對話紀錄、報案資料及求職過程說明,成功證明當事人係遭詐騙利用,欠缺犯罪故意,檢察官認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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