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洗錢防制法|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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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法案件獲無罪判決】

案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金訴字第718號。當事人因提供銀行帳戶資料遭認涉犯幫助詐欺及洗錢罪而遭起訴,委託本所協助辯護。本所提出完整對話紀錄、求職經過及相關證據,證明當事人係遭家庭代工詐騙而交付帳戶資料,主觀上並無幫助詐欺或洗錢故意。法院採信辯護主張,認罪證不足,最終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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